招生就业

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供稿人:研工办 时间:2019-03-19

资源环境学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严格执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我院的统考考生成绩除应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复试分数线:单科(满分=100)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00)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160分。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查方式方法,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表现,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4:1,上线考生达不到1.4倍的,上线考生均参加复试,按国家A区控制分数线,做到优中选优。

5.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6.学院在符合国家政策和学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自主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

7.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对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成立学院地质学学科硕士复试小组、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含地质工程)学科硕士复试小组、环境科学与工程(含环境工程)学科硕士复试小组,各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

三、复试内容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包括笔试、英语口语测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等。笔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

1.英语笔试。英语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为50分。

2.专业课笔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3.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是学校自主招生和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按照教育部要求,注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含英语口语测试时间)。面试全过程要录音录像,并做好文字记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工作程序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并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2.确定复试名单。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方案。

3.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学院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核查材料包括: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或结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和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外还须提供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体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5.复试。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通知和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6.复试结果报送。学院的复试小组应按时完成复试工作,复试成绩和结果经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7.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通知各学院在本学院公示平台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拟录取工作

考生的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英语笔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口语成绩+复试面试成绩)/3]。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拟录取类别。根据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都属于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在学籍资格、课程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差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培养期间不得变更。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研究生。

2.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脱产的形式在规定年限内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七、监督和争议处理

1.学院在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都要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应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请各位同学一定要认真对待复试工作,精心准备;同时也一定要提前做好调剂准备,积极联系调剂学校。祝同学们复试取得好成绩!

学院复试工作投诉电话:0391-3987970、0391-3986996;信箱:zhjkb@hpu.edu.cn

本复试工作细则解释权归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资源环境学院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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